新闻中心

当前位置:首页 > 新闻中心

2025年企业涉传被罚全景分析

2025年已过半,市场监管局针对企业涉嫌传销的查处工作持续推进。哪些企业因传销行为被行政处罚?这些涉传案件呈现出怎样的共

性特征?典型案例又能为市场主体带来哪些警示?《新消费模式与平台经济法律风险》课题组结合公开资料与权威数据,对2025年企

业涉传被罚情况展开全面总结与深度分析,为行业合规经营提供参考。


2025年企业涉传被罚全景分析


·2025年企业涉传被罚案件核心特点


(一)案件数量与违法类型分布2025年上半年,全国范围内共有16家企业因涉嫌传销被市监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。从违法类型来看,

组织、策划传销活动是主要违法形式,此类案件达13起,占比超八成;另有3起案件为为传销活动提供便利条件,具体包括为传销组织

提供住宿场所、会议举办场地以及传销商品货源等关键支持。


(二)涉传项目与互联网高度绑定在13家存在组织、策划传销行为的涉案企业中,有12家的涉传项目与互联网平台深度关联,涵盖APP、

微信小程序、线上商城、公众号等多种载体,凸显出当前传销活动“线上化”的显著趋势。其中,还出现1起特殊案例,涉事企业借助玉石

交易平台搭建传销模式,将传统商品交易与传销机制结合,违法手段更具隐蔽性。


(三)处罚力度分化,部分案件涉刑与高罚没从处罚结果来看,2025年上半年暂未出现顶格罚款(依据相关规定,传销案件顶格罚款

为200万元)的情况,最高罚款金额为150万元。值得关注的是,有3家企业因涉传行为涉嫌刑事犯罪,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;罚没金额

(含没收违法所得与罚款)在50万元及以上的案件共5起。其中,北京北xx陆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的案例尤为典型。该企业作为商务部核

发牌照的正规直销企业,却为“正昇康”传销活动提供了669种产品的货源支持,最终被北京市延庆区市监局处以50万元罚款,其违法行

为打破了“直销企业即合规”的认知误区,也体现了监管部门对直销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零容忍态度。


(四)涉案企业经营状态普遍恶化从16家涉传被罚企业的当前经营状态来看,超半数企业面临经营危机:除3家已被吊销营业执照外,

2家处于简易注销公告阶段,1家正在进行营业执照作废声明,1家营业执照已完成注销;此外,还有4家企业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列入经

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,后续经营将受到多方面限制。


·10家涉传被罚企业名单


受部分企业处罚细节暂未公开的影响,以下整理了2025年上半年已披露的10家因涉嫌传销被市监局处罚的企业具体情况:


2025年企业涉传被罚全景分析


·典型组织、策划传销活动案例详解


案例1:山东伊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


涉传案案件背景与违法事实


蒙阴县市监局经调查核实,2023年12月29日,山东伊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在互联网正式上线“伊美秘笈”会员管理系统,并以销售“伊美

秘笈”小黑篇系列化妆品套装为载体,搭建传销模式。该企业在销售过程中推行多层级会员制与返利奖励机制,具体设置了5类奖金:推

荐奖、推荐级差奖、团队奖、平级奖、股东奖;同时划定4个会员级别,分别为体验(超级)会员、美学代言人、工厂合伙人、股东,

不同级别会员对应不同的奖金获取资格与比例。上述奖金制度由企业自主制定,并通过“伊美秘笈”微信公众号平台的会员管理系统落地

执行,宣传推广则依赖口口相传、线下会议宣讲、微信私聊及微信群扩散等多种方式。


处罚依据与结果


当事人的行为已明确违反《禁止传销条例》相关规定,构成组织、策划传销活动。蒙阴县市监局依据《禁止传销条例》第二十四条第一

款,对该企业作出严厉处罚:没收违法所得380.0352万元,罚款150万元,这也是2025年上半年涉传案件中的最高罚款金额。


案例2:长沙谷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涉传案


案件背景与违法事实


汉寿县市监局查处发现,长沙谷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利用“谷航生物”微信公众号及其关联小程序,以销售199元“芯悦渼”洗护套装为“敲

门砖”发展会员。该企业要求被发展人员必须以认购该指定商品的方式,变相缴纳入门费用,方可取得加入资格或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

权限,形成层级式发展体系,本质上属于“拉人头”式传销。


处罚依据与结果


当事人的行为符合组织、策划传销活动的构成要件,汉寿县市监局依据《禁止传销条例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,对其作出行政处罚:没收

违法所得9.1699万元,罚款50万元,及时遏制了该传销模式的进一步扩散。


·专家警示


2025年企业涉传被罚全景分析


《新消费模式与平台经济法律风险》课题组专家巩昱在此提醒,当前传销活动多借“会员制”“商品认购”等伪装嵌入互联网,部分直销、

传统企业也存在踩线风险。企业设计经营模式时,需警惕“拉人头赚层级收益”“变相收入门费”“靠团队计酬替代商品价值”等违法情形,

切勿认为提供场地、货源无关传销。建议企业建立合规审查机制,对照《禁止传销条例》排查风险,发现疑似线索及时反馈监管部门,

共护市场秩序。


相关内容

热门标签